本报讯 先下手偷手机,趁店主追出店铺店内无人,同伙再将店铺内存放的现金窃走。近日,丰台检察院对涉嫌盗窃罪的李某、贾某、孙某提起公诉。
今年5月17日,赵老板像往常一样打开店铺做生意。10点左右,一名男子进入店铺内,询问大米的价格。在赵老板与他交谈的过程中,又一名男子走进了店里,也是采购大米的。
这时,第三名男子又进入了店铺,见来了新顾客,赵老板便上前招呼孙某。但这时,第一名进店的男子迅速离开了店铺。
赵老板感觉情况不对,发现放在办公桌上手机不见了,于是他追了出去。追上那名男子后,一番争执,赵老板要回了手机。然而当他回到店铺时,却发现另外两名顾客连同抽屉里存放的4万余元现金一起消失了。赵老板立刻报了警。
店铺内的监控录像显示,在赵老板追出店铺后,仍在店内的两人将抽屉内的现金装进包内,并迅速离开。
三名嫌疑人很快被警方抓获。据三人供述,李某盗窃赵老板的手机,故意让其发现并引其追赶,是为留在店铺内的同伙贾某、孙某争取时间。盗窃手机并不是三人的真正目的,他们的目的在于将被害人“调虎离山”,为同伙争取时间,偷取更多的东西。
近日,因涉嫌盗窃罪,丰台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李某、贾某、孙某提起公诉。
刘苏雅 通讯员刘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