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逆行被查强抱交警“协助”同伴驾车逃离
景泰男子暴力妨害民警执行公务被采取强制措施
高速路口逆向行驶被交警拦停,为了躲避惩罚,景泰男子孟某某强行抱住交警,协助他人驾车逃离现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的相关规定,该男子或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11月26日,记者从景泰县公安局了解到,案发后5天,犯罪嫌疑人孟某某已被抓获。
11月12日上午10时许,白银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条山大队张警官正在位于景泰县草窝滩的定武高速景泰入口处执勤。由于当天景泰为大雾天气,高速路口出入口处滞留了许多车辆。
中午12时许,张警官突然发现原本排在一辆半挂车后边的号牌为甘D·E9381的黑色桑塔纳轿车从行车道驶出,逆向快速行驶至高速公路入口处。该司机此举引来诸多司机的不满,见状执勤民警立即上前制止,并要求驾驶员孟某某出示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
面对交警,坐在驾驶室位置上的孟某某不但拒绝出示证件,反而对张警官恶言相向,双方随即发生争执。张警官按照相关规定意欲上前拔掉车钥匙,将车辆熄火,不料,坐在副驾驶座位上的刘某某抢先拔掉了车钥匙。张警官随即决定用手机进行拍照取证,但让张警官没有想到的是,就在此时,已经下车的孟某某突然冲上前来,双手抱住民警,刘某某随即坐上驾驶室位置驾车逃离。之后,孟某某甩开民警逃离现场,致使张警官左腕部软组织挫伤。
次日,张警官就此事向景泰县公安局报案,经警方调查,事发当天犯罪嫌疑人孟某某与刘某某驾驶号牌为甘D·E9381黑色桑塔纳轿车去往景泰县水泥厂,途经该高速入口路段时,车辆被堵塞在车流中无法前进,孟某某为尽快驶离该路段,选择逆行遭执勤民警拦截,并发生暴力袭警的事情。11月17日,犯罪嫌疑人孟某某被抓获,经审讯孟某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孟某某已被景泰县公安局采取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据悉,这是自《刑法修正案九》11月1日施行以来发生在景泰县的首例暴力妨害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案件,依照《刑法修正案九》相关规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规定从重处罚。而第一款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兰州晨报 记者 薛长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