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近日有媒体报道,曾代表北京队参加比赛的部分外地运动员,因无法解决北京户籍,而不能享受运动员退役的相关待遇,甚至拿不到退役费。这些曾经代表北京队在赛场拼杀的外地运动员,分布在原北京市跳水、游泳队、拳击队、赛艇队、自行车队等多个运动队,有些还曾取得过全国冠军。
戎马一生,最后黯然退役,甚至“净身出户”,不免令人唏嘘。为何北京队的外地运动员拿不到退役费?
霍思中12岁来到北京跳水队,并代表北京队参加了2009年和2013年全运会,最好成绩是第五名。在北京队退役后,他在北京一家咖啡馆打工。因为自己是外地户籍,霍思中没能从北京队获取国家规定的退役费,大约有十多万元。
霍思中说,自己多次达到要求,但是户籍等手续一直没去办理,用各种方式在拖,自己觉得是行政不作为。
霍思中告诉记者,上个月底,他找到国家体育总局人事司运动员保障处,相关人员曾答应给他一个满意的回复,因为时限没到,事情至今还没有进展。对方说需要一个月时间。
依照北京市的有关规定,只有北京队的正式队员,才能在退役时领取退役费,聘用队员的退役问题,财政无法解决。在霍思中进入北京队之前,北京曾从广东队引进过后来夺得北京奥运会冠军的林跃,霍思中告诉记者,成绩优异的运动员可以走“绿色通道”解决户籍等问题,自己最好的成绩是全国跳水冠军赛的第三名,可能领导觉得“有待观察”。他说,可能在领导面前要创造更多成绩,每年都拿全国冠军,才有可能考虑解决户籍或者其他待遇问题。
参加的北京退役运动员维权的,也包括3次夺得全国冠军、最好成绩是亚锦赛亚军的北京女子拳击队原队长谢丽丽,也因为户籍问题和不是正式队员的身份,无法按照国家规定领取退役费。谢丽丽表示,北京女子拳击队的队员绝大多数来自外地,同样遭遇的还有队友单鹏宁、李娜娜。而据媒体报道,类似情况的还有北京自行车队原队员邹波、王乐;北京赛艇队原队员冯臻臻、杨小锋、北京游泳队原队员杨凯等。
正如刚才报道中所说,户口的背后,是“正式运动员”和“聘用制运动员”的区别。同是服务于北京队的运动员,原本应该同工同酬,为何却在待遇上却有所区别?对于外地运动员拿不到退役费的情况,北京市体育局如何回应?
杨凯是沈阳人,2003年2月由教练带到北京队,他是2009年全国游泳锦标赛4*100米冠军的北京队队员,同时期最有名队友的是自由泳好手张琳。杨凯说,队里承诺解决户籍的成绩达标的人比较多,但只有北京籍的解决了“正式队员”的身份。对于聘用来队员,队里一般叫做“试训队员”,和正式队员相比,他们在奖金和工资待遇上差不多,但是没有北京户籍,没有公积金和退役费。
杨凯说,北京队里的北京人标准比较好达到,能达标的都进队了。外地队员达标之后还是试训队员,外地队员大概占比百分之二三十。
不管是“协议队员”还是“试训队员”,这些为北京队打拼的运动员都不是北京队的正式运动员。记者从北京市体育局宣传处了解到,该现象是历史遗留问题,情况比较复杂,涉及的人数较多,引起了北京市体育局的高度重视,正在北京市四大训练基地摸底,这部分退役经费的来源,也在与其他部门进行横向沟通。
据了解,天津、浙江等地运动员的退役待遇并未和户籍挂钩,北京市如此规定的依据何在?据介绍,北京市体育局正在跟国家体育总局人事司进行政策上的沟通,下一步的处理措施将会在对涉及人数、经费的摸底之后尽快做出。
北京市体育局宣传处称,各个基地正在梳理相关的情况,相关的情况包括人数、费用这些,都梳理出来,都有个基础的工作之后再有具体的工作办法。 (记者吴喆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