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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舅子借30万赔光玩消失担保人姐夫遭到起诉追债
2015-11-16 13:29:00
 

  2014年7月,长春市民赵先生在妻子的央求下给小舅子刘宾(化名)当担保人借了30万元。可当还款日到期后,刘宾因生意失败无力偿还玩起了“消失”。债主找不到刘宾便要求赵先生这个担保人还钱,今年8月债主便起诉了赵先生。面对“失踪”的小舅子,赵先生是又气又恨,他和妻子的婚姻也因此受到了影响。

  男子当担保人借款30万

  长春市民赵先生今年35岁,2011年他与妻子结婚。2014年7月,妻子央求他帮助小舅子一个忙。因为小舅子刘宾想做生意需要一笔钱,借钱一方表明必须得找一个有固定工作和收入的担保人,所以赵先生的妻子和小舅子便想到了他。

  “我妻子当时跟我说了差不多有一周,因为家里人除了我,别人都不能当我小舅子的担保人,条件都不够。那会我也很犹豫,毕竟这是30万,万一小舅子还不上这钱就得我出。可后来经不住妻子的劝说,所以便出面当了这个担保人。”赵先生说。

  小舅子生意失败玩失联

  今年7月,按照借款时的规定,赵先生的小舅子刘宾应该将30万全部还给借款人。然而此时刘宾的生意出现了亏损,不仅没有赚到钱,就连之前借的钱也没法偿还。

  “我平时从不干涉刘宾的生意,不过我知道他的生意好像出了很大的问题。然而到了还钱的日子,他的债主竟然找到了我要求还钱。我这才知道这小子竟然玩起了‘消失’。”赵先生气愤地说,他发动很多亲戚朋友寻找刘宾,可刘宾的手机一直关机,怎么着都没有找到他的踪迹,连岳父母都不清楚刘宾到底去哪了。

  男子因此要和妻子离婚

  今年8月,债主因为找不到刘宾便起诉了当时借款的担保人赵先生,要求赵先生偿还这30万元的欠款。赵先生找了不少律师咨询,可因为确实是担保人,同时刘宾也没有能力偿还债务,所以债主有权要求赵先生偿还这笔债务。

  “这回行了,我家的房子和车都有可能用于还小舅子的这笔债,我好心好意给他当担保人,可是他却‘坑’了我,而且还坑得这么狠,我真的是绝望了。”赵先生说,他也想结束和妻子的这段婚姻。

  11月15日记者联系到了赵先生的妻子,她表示确实联系不上弟弟,对于这件事她也很气愤,不过不同意赵先生要离婚的想法。

  “这毕竟是家里的事,我和爸妈一定会想办法凑够这笔钱,不能让我丈夫一个人‘背黑锅’。离婚的事我没想过,我也不同意。这事我确实有责任,等我找到弟弟了一定会把钱要回来给我丈夫好好赔罪。”赵先生的妻子说。

  律师:别轻易给人当“担保”

  吉林熠融律师事务所主任宗丽娜表示,担保方式分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几种,其中保证是指担保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担保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担保人的追偿权指的是担保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可以向主债务人请求偿还的权利。无论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只要担保人承担了保证责任,都有权向主债务人追偿。追偿权的范围大体包括为履行保证债务所支付的财产、为履行保证义务所支付的其他费用、各种费用的利息、保证人为履行保证义务而受到的损失。”宗律师说。

  宗律师提醒广大市民千万别轻易给别人当“担保”,即便是亲人也要慎重。因为一旦出现问题,就会引来很多纠纷,所以一定要小心。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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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中国吉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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