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1月14日消息(记者柴华)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昨日宣布,对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进行修改,将投资者融资买入证券时的融资保证金最低比例由50%提高至100%,调整将从11月23日起实施。
上交所、深交所宣布对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进行修改,这意味着,届时新开仓的融资杠杆比例会从最高不超过两倍,调整为最高不超过1倍。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对此表示,降低新开仓合约杠杆水平,有利于防范系统性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张晓军:近期受多种因素影响,股票市场回暖,融资交易额也快速上升。所以在这个背景下,沪深交易所适当地提高了融资的保证金比例。
不过,新规仅限于新开融资合约,新规实施前已经存续的合约则不受影响,投资者不需要因此追加保证金或者平仓,已经存续的融资融券合约仍可依据规定和合同办理展期。
另外,针对年底前将按照现行制度恢复前期暂缓发行的28家公司的相关事项,张晓军进一步解释称,预计首批10家公司11月20日左右才能刊登招股意向书。
张晓军:因暂缓发行至今已超过3个月,在刊登招股意向书前,需要履行会后事项、补充财务信息等法律程序,预计11月20日左右才能刊登招股意向书。剩余18家公司将分两批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