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在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东北网记者 雷蕾 摄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外停有特警车辆负责安保。东北网记者 雷蕾 摄
东北网11月13日讯 (记者 雷蕾) 13日10时许,黑龙江哈尔滨延寿9.2杀警越狱案在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宣判。犯罪嫌疑人高玉伦、王大民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李海伟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案情回顾:
2014年9月2日4时44分许,哈尔滨市延寿县公安局看守所三名在押犯罪嫌疑人杀害一名管教民警后脱逃。三名犯罪嫌疑人分别为王大民、高玉伦、李海伟,均为延寿县人。其中高玉伦系故意杀人被判死刑待复核,其他两人均身负重罪指控尚未判决。脱逃事件后,3人被公安部列为A级逃犯,悬赏金额为每人15万元。哈尔滨市公安局1.5万名警力全警参战,并出动警用直升机。9月3日和4日,李海伟和王大民在延寿县相继被警方擒获。
而最后一名嫌犯、年龄最大的高玉伦却始终在逃。哈尔滨军警民合围,对高玉伦昼夜进行地毯式搜捕。但延寿县林木茂盛,连绵上百平方公里,且山里的玉米、土豆等农作物均已成熟,让搜捕人员难寻高玉伦踪迹,数次围捕均扑空。
9月11日17时许,在高玉伦逃亡的第十天,警方终于在延寿县青川乡合福村西王家屯高一亲属家将饥饿难耐、前来讨食的高玉伦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