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今年6月发生的外省垃圾偷倒无锡事件,无锡市纪委介入调查,12日公布了处理结果,受害地无锡惠山区环保、城管部门相关负责人及多名村镇干部被问责。
今年5、6月,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锡溧运河直湖港附近一片待开发的洼地,被人悄悄用生活垃圾填平,散发难闻的腐臭。后经调查,这些垃圾来自外省市,经水路偷运至此,相关部门还现场扣留了4艘来自上海、装载了共约2000吨垃圾、正准备向岸上倾倒的船只。
这一事件经媒体曝光后,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据无锡市纪委12日发布的消息,事件发生后,洛社镇及惠山区相关部门进行了联合调查,并对已倾倒垃圾进行了处置。目前,偷倒已掩埋的垃圾,被挖出后运至无锡桃花山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置;垃圾渗滤液由无锡惠联垃圾热电有限公司处置;4艘船上垃圾于8月11日前全部运至桃花山填埋。
无锡市纪委还介绍,无锡市纪委、监察局会同惠山区纪委、监察局对偷倒垃圾事件中涉及的相关部门及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调查处理,并依据相关法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追究。洛社镇华圻村村委会主任、洛社镇华圻村党总支书记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洛社城管执法中队中队长、惠山区环保局分管环境监察工作的副局长分别受到行政警告处分。惠山区常务副区长、城管局局长和一名副局长、环保局局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及洛社镇镇长、分管环保及城管的两个副镇长等8人分别受到了诫勉教育。
针对这一事件,惠山区一名了解事件来龙去脉的干部说,作为倾倒地,有关部门和干部没有履行好相应的职责,固然要受到处分,垃圾来源地相关部门或许更应该从事件中吸取教训。这么多原本应该集中处置的垃圾流向外省,表明其垃圾处置有环节出了问题,亟须堵漏。不从源头上解决问题,还会有其他地区受害。(记者朱国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