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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委托律师备证据 赴荷兰追讨"章公祖师"肉身佛
2015-11-12 16:26:00
 

  法制晚报讯(记者 王选辉 实习生 施远圻)今天上午记者了解到,此前受国内外关注的福建大田肉身坐佛“章公六全祖师”追索工作又有新进展:大田县吴乡山阳春村村民委托5名中国律师和1名荷兰律师,将启动司法程序,追索现流失在荷兰的“章公六全祖师”佛像。

  律师团由六名中外律师组成

  今年3月在匈牙利展出的一尊“肉身坐佛”,被认为是20年前阳春村被盗的“章公祖师”。3月底,福建省文物局初步确认,这尊肉身坐佛应是大田县20年前被盗的“章公六全祖师”佛像。随后,国家文物局表示,将与有关部门协商开展追索工作。

  村民们想讨回这尊佛像,近半年来,通过政府间的交涉、海外华人团体等的努力,“章公六全祖师”佛像回家一事,曾取得过一定的进展,但因荷兰收藏家态度的不确定性,此事陷入了僵局。在经历了政府间交涉失败后,他们把最后的希望寄托在司法追索上。

  此次义务律师团的成员刘洋律师曾是“追索圆明园海外流失文物诉讼律师志愿团”的首席律师。律师团包括一位会讲华语的荷兰律师和一位三明当地律师,其余来自北京、贵州、广东,他们都是义务加入了律师团的工作中。

  村民代表将与律师团正式签订委托协议

  目前6名律师已经到达大田县阳春村,做起诉前的证据准备。

  “目前我们正在开展前期准备工作,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肉身坐佛就是我们的,但还是要按照一定的司法程序来准备,完善证据。”刘洋说,按照国际一般的涉外诉讼或跨国诉讼,每一个证据都需要做出公证。做完公证后,还要到当地(当事国)的驻华领事馆进行领事认证,证据在形式和内容上都要求比较严格。

  刘洋说,律师团成员研读了一下有关的《荷兰民法典》和《荷兰的民事诉讼法典》,参考《荷兰民事诉讼法典》有关于文物追索的一个特别规定。这个特别规定就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70年公约》,中国和荷兰都是签字国。“我们已经找到了具体的诉讼法律规定和他们荷兰的诉讼法相违和的地方。”刘洋对这场跨国官司充满信心,他认为目前的证据已经能形成一个有说服力的证据链。

  负责此次追索工作的组织人之一、阳春村村民林文青向《法制晚报》记者透露,今天下午,村民代表将与律师团正式签订委托协议。签订协议后,村民会配合律师取证,之后获得大田县公证处及中国驻荷兰大使馆的认证后,就可以向荷兰的法院起诉。

  文/记者 王选辉 实习生 施远圻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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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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