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昨天公布了出租汽车行业改革两大文件征求意见情况。一个月内,共收到了有效意见5008件。通过拆分处理,共梳理出6832条意见,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和建议的共5929条。交通运输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对意见深入分析研究,并会同有关部门取得改革的“最大公约数”。
60%意见支持
专车平台纳入管理
网约车(俗称“专车”)平台是否应纳入管理,共收到了823条意见,其中,60%的意见认为网约车平台应纳入管理。支持者认为网约车本质上就是出租汽车服务,不是拼车,而是一种新型约租车模式,无关“共享经济”,涉及全体使用者的效率与公平,为平衡各方利益,必须纳入政府监管。反对方则认为,网约车是市场自发形成,是网络信息服务,不能用监管出租车的思维对待新兴产业,政府应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对于网约车平台管理方式,74%的意见认为,网约车在定位上与巡游车存在较大差异,应按照新业态实施分类监管。
52%意见支持
专车登记出租客运
网约车车辆性质是否应登记为“出租客运”一直是社会关注焦点。在收到的相关1020条意见和建议中,52%的观点认为,网约车车辆性质应登记为“出租客运”。45%的观点则认为,相比于巡游车,网约车每日行驶里程较少,强制登记为出租客运,8年报废不合理。
有六成意见认为,专车驾驶员无序进入,乘客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而且网约车驾驶员条件应高于传统行业;反对意见则指出,网约车服务模式下,乘客在乘车之前即可在信息平台上得知车辆及驾驶员信息,服务评价结果也由乘客决定,完全能够实现事后追溯。
33%意见支持
专车实行政府定价
关于出租汽车价格管理方式的争议也比较大。33%的意见认为出租汽车应该实行政府定价,因为这种定价最具公信力,也可有效防止议价,但可建立更加灵活的评估和调整机制。这类建议还认为,网约车也属于出租汽车,应与巡游出租汽车一样实行政府定价,体现公平性。
37%的意见认为应该实行政府指导价,允许价格在一定比例内浮动,使其能够适应市场变化;对于网约车,应限定高于巡游出租汽车的最低价格,体现差异化服务。
还有三成意见认为应该实行市场调节价。理由是政策制定通常滞后且不可及时应对市场需求变化,而巡游车应与网约车一样实行市场调节价,以促进巡游车提升服务。
北京晨报记者 曹晶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