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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无业男子冒充局长招摇撞骗、骗财色
2015-11-10 14:29:00
 

  原本是一名农村无业男子,却冒充解放军总参某局局长, 在外招摇撞骗, 骗财骗色。 日前, 涉案男子孙某因犯诈骗罪、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被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5年。

  今年54岁的临沂无业男子孙某曾当过几年兵, 退伍后一直没有找到稳定工作, 平时游手好闲, 因没什么经济来源, 便动起了歪脑筋。 2003年至2013年期间, 孙某持有名为 “孙健” 的假身份证和假军官证, 购买军服数套, 在平时对外交往时, 谎称自己是解放军总参管理保障部管理局局长, 经常身着大校军服, 使用假冒军车参加社会活动, 骗取他人财物。自2009年以来, 孙某以 “总参管理局长” 身份与李某交往, 取得信任后两次以借款名义骗取了李某共计323万元; 2011年10月, 孙某又以能够帮助买地为由骗取孙某200万元;2011年1月至2012年2月期间, 孙某谎称部队集资有高额回报, 以借款名义多次骗取苏某夫妇共计500万元。在这些骗来的钱款中, 李某的323万元以及苏某夫妇500万元当中的100万元, 被孙某用于购买一别墅, 其余钱款孙某则用于个人消费。

  不仅在外招摇撞骗, 孙某还骗取了家中保姆马某30万元钱财。 马某称, 她2012年到孙某家做家政工,其间得知孙某为 “局长” , 孙某吹嘘可以帮她的丈夫提士官。 2013年3月15日, 马某将30万元存入孙某的银行卡, 没想到第二天孙某就被抓获。更让办案民警吃惊的是, 已经与孙某生活了近10年的 “妻子” 张某甚至都不知道孙某的真实身份。

  崂山区法院于日前作出一审宣判, 孙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6个月, 并处罚金100万元; 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并处罚金5万元, 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5年, 并处罚金105万元。 (记者 周衍鹏)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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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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