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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正式启用不动产登记证 "房本"办理将由国土局负责
2015-11-09 09:58:00
 

  央广网北京11月9日消息(记者于子月)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北京市现已完成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工作,从今天起,市民再申请办理“房本”,领到的将不再是过去的《房屋所有权证》,而是《不动产权证书》。

  根据11月6号北京市国土资源局联合住建委发布的《关于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有关事项的通告》,从今天开始,北京市将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并启用不动产登记簿证。市国土局为北京市不动产登记机构,市、区县相关部门承担的土地、房屋、林地等不动产登记职责统一交由市国土局承担。不过,不动产的管理职责仍是由原相关部门承担。

  对市民来说,买房网签、限购资格的审核还是由住建部门办理。而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信息档案查询、查封等工作则是由市国土局负责。这意味着,办理“房本”,将由市国土局负责的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来完成。但是,为方便群众办事,各区县不动产登记大厅仍然保留了房屋交易窗口,负责购房资格核验及网上签约等工作,实现交易与登记同一地点办公。也就是说,对于前来办理的市民来说,虽然政府各相关部门按照管理职责和登记职责进行了分工,但办理的流程和地点都没有变化。收费标准也和之前一样,并没有变化。

  启用不动产登记簿证后,原有登记机构依法颁发的房屋、土地等权利证书和制作的登记簿继续有效,并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权利不变动,这个步骤是不需要更换的。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委日前联合发布通告,将于11月9日全面启用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据悉,北京是全国首个在全域范围内启动不动产统一登记的省级行政区。那么什么是不动产登记证?有了不动产登记证,房产证还有用吗?

  不动产登记证,又名不动产登记簿证。不动产登记核心载体的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证书是权利人享有的法定凭证,由权利人持有。新的“不动产权证”和现在老百姓手握的“房产证”是有一定差异,“不动产证”的外页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外,在其右上角写有不动产登记抵押权、异地登记、查封登记等登记类型;内页内容规定了权利人、证件种类、证件号、共有情况、权利人的类型、登记原因、使用期限以及取得价。

  北京市国土局相关负责人还表示,11月9日起,对新受理的不动产登记申请将按不动产统一登记程序办理。单就房屋这一块儿,新受理的申请才发新的证书。之前受理的各类房屋登记、土地登记申请仍按原有工作程序颁发旧版不动产权属证书。同时,原有登记机构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和制作的不动产登记簿继续有效,并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权利不变动,簿证不更换。也就是说,已有的老“房本”,如果房子没有买卖、继承、赠予等权利的变动,就不用去换新证。

  同时,鉴于目前北京市房屋交易活跃度,房屋交易与房屋登记又密不可分,北京市国土局与市住建委建立了相应的协调机制。为了方便群众办事,北京各区县不动产登记大厅仍保留了房屋交易窗口,负责购房资格核验及购房网上签约等工作,实现交易与登记同址办公。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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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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