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呼和浩特11月7日电 (记者 李爱平)“2015年10月16日起,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严查各类违法营运电动三轮车。邮电快递无牌三轮车也在被清理之列,这一政策的出台让该市的快递行业失去了送货工具,面临瘫痪危机”。两天前有网媒以此内容刊登《呼和浩特清理电动三轮车,快递行业面临停摆》一文,称“双十一”将至,面对即将来临的快递高峰,呼和浩特市政府仍未出台任何解决政策。此事件迅速在网络持续发酵。
事实真相到底如何呢?呼和浩特市政府新闻办7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回应称,已制定相关方案,解决双“十一”快递高峰难题。
呼和浩特市政府新闻办称,考虑“双十一”网购高峰将至,为使快递企业及时完成配送任务,原则同意已取得特许经营许可的45家快递公司、“约4000辆快递专用三轮车”,从10月30日到12月30日期间在每日19:00至次日7:30时段集中配送,其它违规上路的机动三轮车,一律按照专项整治的要求加强管理。
中新社记者了解到,2015年10月23日,国务院出台《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各地研究出台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国家标准以及生产、使用、管理规定。
对此,呼和浩特政府新闻办发布资料显示,目前,呼和浩特市经邮政管理部门批准的快递特许营运企业45家,拥有快递三轮车约4000辆。2013年,该市交管部门曾明确告知“电动三轮车用于邮件投递实属不妥,应依法取得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牌照后,由准驾车型相符的驾驶员驾驶,否则属于违法行为”,但整改效果并不明显。
据悉,呼和浩特市政府考虑“双十一”配送高峰期间对物流快递产生的影响,将责成呼和浩特市邮政管理局等单位,在11月20日前完成该市快递公司登记注册等情况的摸底调查,核实各快递公司所需快递车辆数量。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结合呼和浩特市物流快递业发展实际,于12月30日前起草完成《邮政行业运输车辆管理办法》,从制度上规范快递业发展和运输车辆管理。
中新社记者还了解到,为做好此项工作,该市在专项整治期间暂停发放快递特许经营,并在12月30日前利用2个月的时间,加强快递企业、快递配送工具管理,进一步完善配送机制。该市鼓励采用面包车或微型小货车从事物流配送,鼓励学习借鉴国外城市先进经验,聘请志愿者或组织从业人员在5公里范围内采取自行车等绿色环保节能方式开展快递配送服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