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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软文收8万元 杂志社主笔受审
2015-11-06 07:30:00
 

  按照公关公司宣传要求,为企业写软文并发表,再每篇收取万元左右的好处费,昨日上午,某杂志社主笔尚某涉嫌受贿罪在朝阳法院受审。

  朝阳区检察院指控,在2009年至2013年间,尚某利用其担任某杂志社主笔的职务便利,为宣亚国际品牌管理(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宣亚公司)等公司及其客户,撰写宣传性文章并刊登在某杂志上,后尚某通过其银行卡,非法收受3家公司给予的发稿费共8万元。

  面对指控,尚某认罪悔罪。其辩护律师认为,该案是因侦查机关在查宣亚公司的账户时,发现了尚某的情况,尚某接到侦查机关的电话后,便如实供述,配合办案,符合自首情节;尚某认罪积极,其虽然收取他人钱物,但是稿件是按照单位流程发表的,社会危害和主观恶性较小;目前因“刑九”已经实施,故望法官轻罚。

  公诉人认为,尚某是国家工作人员,非法收取他人财物,已构成受贿罪。鉴于尚某自首,能如实供述,且退赔赃款,故建议法庭能从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到5年半。京华时报讯(记者张淑玲)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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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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