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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明确“抢生二孩”属违法生育
2015-11-05 11:04:00
 

资料图: 李传平 摄

  中新社合肥11月5日电 (记者 吴兰)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决定放开“全面两孩”后,一石激起千层浪,是否“抢生”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记者5日从安徽省卫计委获悉,安徽明确表示在国家和安徽省尚未出台生育新政之前,“抢生二孩”属违法生育,将接受相应处罚。

  2014年1月,安徽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成为继浙江后全国第二个通过地方性修法落地国家“单独两孩”政策的省份。据悉,安徽省“单独两孩”政策实施一年多以来,已有近5万符合条件的家庭申请领取单独两孩生育证,出生人口2.5万,基本符合预期,全省适度低生育水平继续保持稳定,未出现生育堆积现象。

  针对此次“全面实施一对夫妻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实施前“抢生”会作何处理等问题,《安徽积极做好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期相关准备工作》明确指出,继续依法依规做好生育证办理工作。坚持依法行政,一方面,继续规范审批流程,推行证件网上办理,简化程序、方便群众。另一方面,明确在国家和安徽省尚未出台生育新政之前,仍按照以往口径严格执法,如果出现违法生育或提前抢生,依然属于违法生育,应接受相应处罚。

  与此同时,安徽近期还将组织基层计生干部开展摸底调查,对处于生育旺盛期的女性群体及家庭夫妻双方生育意愿进行初步了解,开展数据分析统计,为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及社会公共资源配置等做好论证准备。

  据悉,目前“依法、尽早”成为各地回应全面二孩何时落地的关键词。而国家卫计委相关负责人4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全面两孩落地时间将全国统一。(完)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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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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