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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露身价暴涨引四川村民毁灭式采挖 产量剧减
2015-11-04 14:13:00
 

松露身价暴涨引四川村民毁灭式采挖产量剧减

今年出产的会东松露

  松露身价暴涨百倍引会东村民毁灭式采挖 产量剧减

  成都商报记者 江龙 摄影报道

  松露

  系国际通用名,是寄生在华山松、栎类植物根部的一种真菌,俗称无娘藤、无娘果、猪拱菌等。欧洲人将松露与鱼子酱、鹅肝并列“世界三大珍肴”,被追捧者称为“来自天堂的味道”,是世界珍稀宝贵的地下真菌资源。

  在我国,松露主要分布在云南及四川的攀西部分地区。其中,会东县是中国松露最早发现地,也是中华松露最大产地。

  每年11月,是中华松露成熟、大量上市的时期。四川攀西地区的会东县是中国松露的最早发现地,也是国内中华松露的最大产地。然而,最近几年,收购商们却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在松露成熟的季节,市场却难寻松露。

  松露去哪了?成都商报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会东松露身价涨了近百倍,引来掠夺性的挖采,加上收购商的提前收购,使得会东松露产量剧减。据会东县林业局提供数据显示,当地的松露产量从上世纪90年代的180多吨已下降到今年的60吨左右。

  为了合理有效地开发利用松露,今年10月12日,会东县人民政府出台松露资源保护管理文件,对采集松露的时间、大小等作出规定:松露采集期为当年的10月1日至次年2月28日;并且不应当采集、收购、生产、加工、销售直径小于1厘米的松露;违者分别由公安机关、县林业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处罚。

  怪象

  松露成熟季节 市场难觅松露

  昨日一早,会东县金城林产品开发有限公司的负责人郑国先来到会东县农贸市场,希望能收购到品质较好的松露。然而,偌大的市场只有几个人在售卖新鲜松露,且品质不佳。“今年会东的松露价格在100至500元每公斤不等。”商贩们说。但现在的问题是,“出高价也买不到,上市的松露量很少”。

  “今年才收购了10吨,往年可以收购到20多吨,现在松露的产量越来越少了。”从事松露收购20年的毛轿原见证了当地松露产量的一路下滑。

  调查

  价格狂涨百倍 村民全民开挖

  会东县地金原松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杨远朝见证了会东松露身价的一路飙涨。“最初几元钱一公斤的收购价,到最近几年,已经涨到了几百,甚至上千元一公斤,涨了上百倍。”正是价格的一路走高,引发了当地对松露疯狂的采挖。

  49岁的钱国仓是会东县鲹鱼河镇撒者邑村人,他说,松露一般长在松树下,埋藏很浅,采挖不需技巧也不费力气,“所以一到(成熟)季节,男女老少都在挖。”

  20岁的陈兴华是会东县新田乡人,今年挖松露卖了几千元。他给记者算账:“一家人种一年粮食,也就几千元。但挖两三个月的松露,收入就有几千元甚至上万元,还没有成本。”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在会东,还出现了职业挖采松露者。

  恶果

  毁灭式采挖 质量产量剧减

  会东县林业局产业办主任郭成林介绍,会东县有316万亩林地都产松露,境内各乡镇均有分布。“全世界目前发现的松露品种有50多个。其中,会东县就有26个,比较出名的有中华松露等。”

  近几年,虽市场价格一路走高,但会东松露产量却一路下跌。会东县林业局产业办的研究人员肖兴华提供的数据显示,上世纪90年代,会东松露的年产量能达180多吨;到了2006年、2007年,年产量下降到100吨左右;到了今年,会东松露的产量已经锐减到60吨左右。

  “松露逐年递减的原因,主要还是村民的采挖方式不当。”肖兴华介绍,村民只要发现一个地方有松露,就把周边一片全部挖完,不管大小、成熟与否,甚至把树根挖断。这样的采挖方式对松露几乎是毁灭性的,对松露第二季的生长影响极大,“简单说,松露是长在一个活体的树根上,一旦把树根挖断,这根树根上所有的菌体细胞都会死亡,严重影响松露的繁殖,造成产量锐减。”

  除了采挖方式不科学,采挖时间的一再提前,也是会东松露减产的重要原因。会东松露成熟期在每年10月至次年2月底,受利益驱动,部分农民和经营者违反松露生物学成长特性,在松露未成熟前就抢先采挖,不仅导致产量下降,也导致会东松露的质量下降。

  保护

  禁令出台 希望化解管理尴尬

  如何杜绝杀鸡取卵式的采挖,让会东松露能够可持续地发展?这是一个让当地管理部门头疼的问题。肖兴华介绍,松露不是受保护物种,国家没有法律明确规定不能挖采,所以林业部门也很无奈,一般情况下,执法人员只能劝阻。

  昨日,成都商报记者从会东县政府获悉,为保护会东特有的珍稀松露资源,会东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四川省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出台《关于依法保护松露资源促进产业发展农民增收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采集松露的时间、大小等作出规定。该文件已于2015年10月12日下发至会东县各乡镇及部门。

  《决定》规定:松露合理采集期为当年的10月1日至次年2月28日,其他不宜采集时间内,不应当从事松露采集和新鲜松露收购、加工、销售等活动,不应当采集、收购、生产、加工、销售直径小于1厘米的松露。违者分别由公安机关、县林业行政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有其他违法经营松露行为的,由工商管理机关依照工商管理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但究竟如何监管与处罚,目前还未正式出台具体细则,还在进一步完善中。”据会东县林业局的有关人员表示,《决定》出台的目的很明显,“希望能保护好会东的松露资源”,但另一个现实是,“会东县松露产地面积太广,监管及处罚或有一定的难度。”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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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成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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