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严查群众身边腐败案件
45人受党纪政纪处分,17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今年截至10月中旬,钦州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方面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87件,已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5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7人,并通报13起典型案件。
据介绍,在受到查处的87件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中,涉及村和社区“两委”干部48人,约占全部案件的55.2%。其中,利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便利中饱私囊的违纪违法案件较多,共查处了3个镇的村镇规划建设所、14个村(社区)“两委”36名党员干部。严肃查处了一批基层党员干部截留、私分、挪用国家惠农资金和集体资产的案件。典型的案件有浦北县大成镇罗南村委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主任)陈谟新、文书黄锡营截留扶贫项目单竹种植资金进行私分,钦南区久隆镇农业站正、副站长套取上级下拨的糖料蔗高产创建项目等农业专项资金进行私分,钦北区大直镇大直社区4名社区干部私分集体资金等。
属于新农合基金使用管理中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9件。其中,灵山县新圩镇独树村党支部原书记蒙世琨、村委会主任蒙宁和套骗巨额合作医疗基金;浦北县乐民镇合管站站长刘海,乐民镇卫生院院长覃涓余、副院长黄容,因对新农合基金监管不力,导致2013年期间村医通过非法手段集中向乐民镇卫生院从新农合门诊统筹基金中违规报销巨额药费、诊疗费。(记者张冠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