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5年10月24日起,对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等不再设置存款利率浮动上限。这标志着我国的利率管制已基本放开,利率市场化改革已步入了里程碑式的新阶段。
国内外经验表明,存款利率市场化改革最好在物价下行、降息周期中进行,这样存贷款定价就不会因放松管制而显著上升。当前,我国物价涨幅持续处于低位,正处于利率下行周期,为放开存款利率上限提供了较好的外部环境和时间窗口。
而央行将利率市场化与降息周期结合起来,也起到了较好的对冲作用,避免商业银行负债端受到较大的冲击。一方面,此前几次的存款上浮区间的放宽使银行存款端的定价已接近自主定价,且基本没有出现大幅上浮的情况,在目前市场较为宽松的货币环境下,银行存款端恶性竞争动机并不强;另一方面,随着存贷比取消、同业存单和大额存单的推出,银行对于存款的依赖程度减轻,未来银行在负债端的配置将更为多元化。
利率市场化是金融产品多样化发展的重要渠道。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金融资源的配置需求已经高度多样化了。只有利率市场化了,带动金融产品多样化发展,进行差异化定价,才能满足多样化的需求。
比如,对于保险产品而言,随着保险定价利率市场化和银行存款利率市场化先后完成,因管制而导致的产品收益率差异就会逐步缩小。同时,以存款为代表的刚性兑付金融产品范围会进一步收缩,风险收益匹配将更加市场化,进而持续推动金融产品的有序分层。数据显示,降息之后存款基准利率为1.5%,费率市场化之后分红险定价利率在2.5%—3.5%,传统险定价利率3.5%,年金保险定价利率4.025%,万能险保底收益率1.75%—2.5%,理财产品收益率4.76%—4.89%,信托平均收益率8.51%。
我国的利率市场化改革已走过了20多年的风雨历程,它既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非常重要的内容,也是实现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重要环节。
当前利率市场化改革已行进到关键节点。推进利率市场化,除了让市场供求决定利率外,还需要与央行监管调控结合起来。
央行放开利率管制并不意味着央行不再进行利率管理,一放了之。一方面央行在一段时间内仍会继续公布基准利率对市场予以指导,另一方面创新型货币工具的不断丰富也使得央行能够对利率进行更精准的调控,进而影响其他金融产品的定价。核心就是要建立健全与市场相适应的利率形成和调控机制,提高央行调控市场利率的有效性。(郭家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