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南京11月1日电 (张全连朱晓颖)江苏扬州一音乐教师遭遇网络语言暴力,于是向公证部门申请证据保全,以便为维权提供证据。1日,江苏省司法厅、江苏省公证协会公布2015年度“江苏省十大公证案例”,该案为其中典型一案。
今年7月,扬州公证处成功办结了一项有关微博侵权的证据保全公证。公证书背后承载的案例为扬州首例微博侵权案,在网络上引来较多关注。
原来,杨女士是一名音乐老师,平时热衷于上网,在新浪微博注册账号,并且进行了身份认证。今年6月底,高考结果出炉后,有人在新浪微博发布内容,质疑扬州一所知名中学的教学质量。为此,该网友遭到不同意见者攻击。杨女士也转发了微博并发言声援质疑者。那些持有异见的网友转而开始对她进行辱骂。这一事件持续多日,更让杨女士难以接受的是,上幼儿园的女儿也成了被骂的对象。甚至有人还将她和女儿的合影以及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发到网上,加以丑化后进行威胁和辱骂。该事件也受到越来越多的网友关注,相关微博内容的日点击量超过万次,造成了恶劣影响。杨女士想将那些侵犯其名誉权的网友告上法庭,使其受到法律制裁,但苦于取证困难、一时无计可施。因此,杨女士便求助于扬州公证处,希望公证处能将网友在微博上辱骂她的言论加以保全,为她维权提供证据。
近几年来,电子证据保全并不少见,其用途大多是作为法庭的呈堂证据。但是,杨女士的情况非常特殊,不仅案情影响范围广,而且其事由是扬州首例微博“口水战”引起的名誉权纠纷。那么,公证书也必将承载更重的压力和份量,必须具有超越证词的内涵要求。
扬州当地公证处的公证员多方查阅资料了解微博的性质。微博是一种数据信息,是通过网络空间将特定文字符号以电子形式展示出来。微博系统管理者与微博信息发布者若不存在直接的利害关系,微博信息被篡改的可能性较小,微博信息的可靠性具有较高的保障系数。因此,对微博信息进行证据保全并无不妥,公证员认为可以受理该案。
其次,为避免特定电子设备上的运行系统对微博证据保全公证的不利影响,公证员要求当事人使用本处的办公计算机和办公网络进行操作,并仔细把握和检查公证的每一个环节,避免某些恶意技术手段对保全过程进行各种干扰。
再次,在保全过程中,公证员综合采用现场记录、打印等多种方式对保全的全过程进行监控,随时检查操作环境和系统的安全性,并及时检测各项电子设备的运行情况。此外,为防止可能出现的形式上的缺陷,公证员采取截屏打印和实时打印相结合的方式,使得保全的微博信息更加全面、证据形式更加直观。
当杨女士拿到公证书的那一刻,她长长舒了一口气,说道:“我终于可以进法院申请立案了。”
由于目前中国理论探索和规划创设远远落后于网络的发展步伐,使得涉及网络的侵权纠纷成为困扰审判实践的突出难题。同时,由于网民真实身份难以判断,网上举证困难,也导致受害人举证举步维艰。
据江苏省司法厅统计,至今年10月中旬,全省共办理公证事项60余万件,落实走访企业10000余家,针对企业开展特色业务或定制业务近万件,参与沿海开发、园区建设和重大项目论证350余次,为小微企业免费办理公证事项13000余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