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特大电信诈骗案,29人组成3家公司,电话打遍全国20多省进行诈骗,金额高达400余万,检方收集案卷31卷,达几百万字。日前,该案已获法院一审判决,29人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4名主犯获10年以上有期徒刑。
2014年7月18日,成都市新都区公安机关接到被害人尹某某报案,称接到假拍卖公司业务员的电话,以高价拍卖收藏品引诱上当,通过办理拍卖藏品所需的税务卡、会员卡,收取场租费、报名费、税务费等多种名目骗取财物。公安机关经初查发现,电话来自上海市嘉定区,通过业务员的犯罪手法来看,该拍卖公司是一个以上海为据点,通过电话进行全国范围诈骗活动的犯罪团伙。公安机关遂成立办案组,对该案进行侦查。因该案重大复杂,成都市新都区检察院依法提前介入指导公安机关收集固定相关证据。
2015年3月,新都区检察院受理该案审查起诉,该案有案件卷宗31卷,几百万字,诉讼参与人有200余人,有证据证明的违法犯罪事实157起。为提高办案效率,承办人以三个假拍卖公司为单位,以定罪证据为主线,重点审查行为脉络、证明标准、主从犯、自首立功以及共犯关系等法律问题,经过细致的工作,终于查清了该团伙的犯罪事实。
据查,2013年10月至2014年7月,被告人韩某某、武某某、胡某某经共谋后共同出资租用上海市普陀区丰庄西路433弄、上海市嘉定区威龙大厦、上海市嘉定区曹安国际商城、上海市嘉定区真馨商务楼等地,先后纠集其余26名被告人组成诈骗团伙。韩某某、武某某、胡某某等三人对成员进行“话术”培训使其成为“话务员”,并组织“话务员”冒充上海东方拍卖公司、上海佳士得拍卖公司、上海匡颐拍卖公司、上海华夏拍卖公司等多家拍卖公司工作人员,使用假名字通过电话联系被害人并以虚高的拍卖价格引诱被害人拍卖其藏品,以帮助拍卖藏品办理税务卡、会员卡、收取场租费、报名费、税务费VIP费等多种名目进行诈骗,并以物流公司代收货款的方式骗取被害人财物。
在收到新都法院的一审判决书后,新都区检察院又重新组织人员对法院审理认定的事实、证据认定、相关人员的量刑幅度、赃款赃物的处理进行了仔细地审查,清理退赔被害人款物近360万元,最大限度地挽回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记者 李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