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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永城:业主团购房交款后 却无法办理房产证
2016-03-22 13:27:00
 

  近日,网上爆料:永城市公安局民警集体举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城支行和永城兆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相互勾结,进行商业欺诈,民警团购房竟无法办理房权证。事情究竟如何呢?

团购房用户在维权

  据网曝显示:2013年8月7日,永城市公安局团购房理事会组织单位民警四百余名团购永城兆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隆公司)负责开发的中豫世纪城三期商品房购房活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城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永城支行)在东方大道营业厅专门为兆隆公司提供办公室10余间、收款专柜及窗口数个,协助办理代收购房定金(每户五万元整)并存入兆隆公司指定的工商银行永城支行账户内及相关事宜。2013年8月15日,永城市公安局团购房理事会与兆隆公司正式签订集体购房合同,此后,购房民警又按照合同约定分别跟兆隆公司单独签订了个人商品房买卖合同。根据兆隆公司与我局团购房理事会签订的协议合同第六条之规定,兆隆公司应在2014年10月30日前将竣工验收备案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截至今日中豫世纪城三期项目也没有按期验收合格交房。2013年9月16日,工商银行永城支行在明知兆隆公司负责开发的中豫世纪城三期商品房已签订合同实际售出的情况下,仍给兆隆公司违规、违法办理了一亿四千四百万的在建工程抵押贷款,造成民警的团购房被违法抵押。后由于兆隆公司经营不善,其开发的中豫世纪城三期工程已经停工一年多,工程成为烂尾楼,公司无贷款偿还能力且董事长王建龙不知去向。

  永城市公安局:确有此事,正在调查中

  随后,记者向永城市公安局了解情况,该局法制室吴主任告诉记者:“的确有这个事情,公安局团购房理事会是局里面的民警自发组织的,主要是便于买房。中豫世纪城三期项目共开发一千两百多套房子,我们民警购买房子的有近四百人。这个事情我们现在正在调查中,兆隆公司的确向银行贷款,共贷款一亿四千四百万,这不是一家银行的,其中工商银行贷款九千六百万。局领导对这事非常重视,现在我们也在调查中。”

  工商银行永城支行:在建工程抵押贷款流程非常严格

  记者在工商银行永城支行见到了该银行一位王姓行长,王行长表示自己去年才调过来,针对之前的事情并不清楚,而且进行在建工程抵押(流程)是非常严格的,由专门的法务部门来进行审核。通过查询,王行长告诉记者:“该笔贷款是从2013年9月27日开始,到2014年10月结束。银行只记录从什么时候开始发放贷款。”

  永城市房管局:只负责预售证、房产证的办理 不负责监管

  针对此事,记者致电永城市房管局,房管局一位苗姓(音译)主任告诉记者:“该项目是五证齐全的,早已取得预售证,但是办理房产证需要开发商来房管局办一个总证,随后再逐个给业主办理房产证。但是办理总证有一个前提条件,就是必须取得竣工验收报告,只有取得竣工验收报告,我们才能给办理。这个是需要去建委办理的。”对于记者提出的房管局在发放“房屋预售许可证”后是否应对房屋销售及售房合同的签订进行监管时,苗主任表示房管局对此没有任何监管责任。

  记者随后又多次致电永城市建委质监站,工作人员并未对该项目是否取得竣工验收报告给予正面回应。

  房屋无缘无故的被抵押,导致业主无法入住。 工商银行永城支行在明知兆隆公司负责开发的中豫世纪城三期商品房已经售出的情况下为何仍为其进行“在建工程抵押贷款”?永城市建委及房管局是否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针对此事进展,本网将持续关注!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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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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