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对象: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郭 彦
法周刊: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试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能否谈谈您的体会?
郭彦:一是始终突出庭审示范。庭审实质化改革实践性很强,必须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大量开庭发现和解决问题。如对于人证出庭的节点和顺序,试点中分别采用了集中调查式、分组调查式、分散调查式三种模式,最终确定了统分结合的次序规则。
二是始终突出规则引领。改革必须在适当阶段形成规则,通过规则引领确保改革稳妥有序。试点中我们根据改革需要,深入研究起草了《刑事诉讼证据开示操作规范》等七项规范,涵盖刑事案件审判的整个流程和重点环节,形成了庭审实质化的操作技术指引。
三是始终突出调研深化。我院由我和四川大学龙宗智教授担任改革试点和课题研究总指导,相关专家和骨干法官全程深度参与;去年10月我院承办了“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试点研讨会”,全国理论实务界专家100余人参会并达成多项共识;去年11月,我院中标最高法院2015年度司法调研重大课题“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调研”;目前我院正在与龙宗智教授联合申报《刑事庭审证据调查规则研究》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实践证明,改革试点始终得益于调研的全力支持,应当继续坚持。
法周刊:在推进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试点工作的过程中,你们得到了哪些支持?
郭彦:庭审实质化改革绝非法院一家之事,离不开各方支持配合。试点中,我院主动向最高法院、省高院以及中央、省、市政法委汇报改革工作并得到支持指导。
主动与市相关部门联合召集多次专题座谈会,会签重要文件,市公安局还要求干警更加注重办案规范,市检察院将庭审实质化示证方式列入公诉人实训内容,市司法局及律协积极开展技能培训,所有试点案件均有律师辩护,律师参与积极性高。去年6月我院还制定下发《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若干意见》,并根据两高三部最新规定进行修改完善,受到律师界普遍欢迎。我市法院还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试点庭审,积极理性开展宣传,为改革营造良好氛围。
法周刊:在接下来的改革试点工作中,你们还将继续推进哪些工作?
郭彦:目前我院针对证据调查规则仅制定了人证调查规则,且还需继续研究深化。对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证据类型只制定了举证规则,尚未制定调查规则和质证认证规则。
此外,虽然试点案件证人出庭率超过60%,但目前法院一般都要与控方协商才能保证证人到庭,证人出庭的推动者主要是法院,但主动权相对而言仍在控方,加强证人人身保护问题,也需要协调公、检等机关共同解决,真正要使关键证人出庭常态化,仍然任重道远。对“排非”程序,虽有一定研究和实践,但仍存在数量少、程序粗、落地难、指导弱等问题,需要在实践中细化规则,不断完善。
下一步,我院还将在每月设立“院长开庭周”,推行院领导亲自审理示范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