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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
积极构筑
“互联网+”制度通道
网络本身就具有极大的开放性,“互联网+”所涉及的利益主体比传统行业更多元化,在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时候,一定要有海纳百川、兼容并包的气度,彻底跳出已经成型的利益格局,真正站在推进“互联网+”、实现消费者利益最大化、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发展的立场去考虑问题、设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