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政府原秘书长、南方科技大学原副书记李平11日在广州中院受审。信息时报记者陈引 翻拍(视频截图)
3月11日,深圳市政府原秘书长、南方科技大学原党委副书记李平(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广州检方指控被告人李平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264万元,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李平当庭基本认罪。
3月11日,深圳市政府原秘书长、南方科技大学原党委副书记李平(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广州检方指控被告人李平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264万元,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李平当庭基本认罪。
李平先后在深圳市政府办公厅、深圳市建设局、深圳市地铁公司、深圳市政府办公厅、南方科技大学等单位任职。
2015年5月28日,已退休的李平因涉嫌受贿罪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10日,经广东省检察院审查决定逮捕,该案由广州市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侦查终结后移送审查起诉。值得一提的是,李平于2015年3月接受纪委调查时,主动交代收受姚某某贿赂的犯罪行为,并上缴了480多万人民币、202万元港币。
根据广州检方指控称,1997年至2015年间,李平利用其担任深圳市地铁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市建设局副局长、深圳市建设局局长、深圳市政府秘书长等职务的便利,非法收受深圳市兴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姚某某的贿赂,共计人民币143万元和港币145万元。
广州检方认为,李平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们谋取不正当利益,数额巨大,根据相关规定,构成受贿罪。法庭上,广州检方出示了深圳市建筑局材料、深圳市兴派公司资料等相关证据,李平当庭基本认罪。
目前,此案还在一步审理中。(深圳晚报 记者伊宵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