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记者从省消协获悉,2015年全省旅游质监机构共接到各类旅游投诉215起,结案162起,结案率为94%,协调赔偿金额共计160余万元,均为企业理赔支付。全省旅游质监执法部门处罚10家旅行社,处罚金额14.3万元;处罚导游10人,处罚金额2.75万元。
从公示类旅游投诉情况看,2015年受理的各类旅游投诉案件中,国内旅游投诉为75件,占投诉案件总数的59%;出境游投诉52件,占投诉案件总数的41%。
按投诉对象划分,在受理的旅游投诉中,涉及到旅行社、宾馆、饭店、景区(点)、旅游车队等范围。
按投诉原因划分,有降低等级标准、延误变更行程、擅自增减项目、导游未尽职责等因素造成的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