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厦门户籍职工春节后返厦,有4种方式可以申请路费补助,根据其返厦地距离远近,补助金额为50—300元不等。
和去年相比,今年新开通的网上通道更加方便了职工。据悉,“平安返厦”网上办理业务开通仅3天,已有1.9万人完成网上申请。
申请补助,须满足5个条件
导报记者从厦门市总工会了解到,能够享受“平安返厦”交通补助的对象,必须满足以下五个条件:
1.非厦门户籍(包括大陆境内和港澳台地区)的在厦职工(含中央、省驻厦单位职工);2.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3.在2016年3月30日前办理并开通厦门工会会员卡;4.返厦时间必须在2016年2月8日(农历年正月初一)至3月8日(农历年正月三十)期间;5.所在单位和本人都须按时向厦门工会组织缴纳工会经费和会费。
只要是在规定的期限内从户籍地或探亲地返回厦门工作的外来职工,凭工会会员卡可获得最低50元、最高300元的交通定额补助。返厦交通方式不受限制,符合申报条件的职工只要提供正规原始交通票据即可。所有补助款统一通过工会会员卡发放,此笔款项预计将在6月30日前发放完毕。
4种方式可办理,3月底前要申报
目前,厦门市总工会已开通了4种方式办理节后返厦交通补助:
符合补助条件的职工,可通过厦门市总工会官方微信服务号(fw12351)、厦门工会网(http://www.xmzgh.org/)以及“职工e家”APP三种方式进行网上申报。此外,原线下申请方式依然保留,符合条件的职工也可向所在单位基层工会或职工服务站申请。
符合申报条件的职工应在3月31日之前完成申报手续,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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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后返厦交通补助所需材料
职工到所在单位工会或就近的镇(街道)职工服务站办理,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本人工会会员卡复印件和正规交通票据原件,如非实名制票据须由本人在票面上签名。
由原居住地以外探亲地返厦的,须提供探望对象身份、住址及关系的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复印件。
如果职工个人通过网上办理的,须上传上述证件和材料的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