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运城发生4.4级地震,当日中午,公安机关发现微信群内大量传播着一条微信,内容是“预测今夜2点左右将有更大地震发生,请广大市民提高警惕,做好防震措施。”盐湖警方立即组织民警核查,确定此信息系扰乱公共秩序的谣言,随即对在微信群内发布谣言的吕某某立案查处。
经调查,吕某某,男,27岁,闻喜县人,现在运城打工,3月12日中午11时许,盐湖区发生4.4级地震后,吕某某在运城学院2016新生微信群里发布当天夜里有更大地震的谣言,经学生互相转发,此谣言迅速扩散,引起了部分市民不安。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违法行为人吕某某行政拘留7天并处罚款500元。
盐湖警方提醒,不要轻信谣言,更不要造谣传谣,对于在网络上传播的险情、灾情、疫情和警情要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核实,不要无端恐慌,更不要随意传播,对造谣传谣者,警方将依法严肃查处。(记者 胡增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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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
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原标题:运城一男子传播地震谣言被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