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3月10日电(记者梁建强)“地下空间权属关系不明确,阻碍了地下空间的进一步利用和发展。”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华元建议,加快城市地下空间管理立法。
陈华元说,政府工作报告中要求“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并指出,2016年将“开工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廊2000公里以上”。然而,我国关于地下空间资源开发利用方面的立法尚处于探索阶段,存在城市地下建筑物产权不清、主体不明确,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涉及规划局、国土资源、消防、市政部门和民防办等多部门,管理各自为政等问题,严重制约了城市地下空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
“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资源,对我国城市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陈华元建议,完善我国地下空间利用的权利体系,明确地下空间使用、租赁、借贷等权利;以法律、法规形式,明确各部门在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设施配备、日常管理、投资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同时,陈华元建议,以合法取得的在先权利优先以及公共利益优先为原则,设立我国地下空间利用冲突的解决规则;构建地下空间开发建设的激励机制,提高地下空间的利用效率,拓展城市发展新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