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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院全方位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
2016-03-09 15:49:00
 

  中国经济网福州3月9日讯 3月8日,从福建省法院召开的关于组织开展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的新闻发布会现场获悉,福建法院此次集中清积,重点将瞄准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和人身损害赔偿、劳资纠纷等涉民生案件,涉党政机关、公职人员等特殊主体案件,涉金融案件等几类案件。发布会现场公布6起省法院执行民生案件的典型案例。

  据福建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林卫里介绍,近年来,福建全省法院始终坚持在党委的领导下,持续深入开展执行积案清理工作,从2008年起连续三年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但执行难”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究其原因,既有无财产可供执行这一主要原因,另外还有社会信用体系还不健全,公民法律意识、诚信意识还不强等外部原因,与法院执行力不足等部原因。

  据了解,福建省委政法委和省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执行案件清积工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冬同志今年到省法院专题调研解决执行难问题,并在省委政法委专门召开的“六个专项治理”视频会议上作动员部署,福建法院马新岚院长亲任全省法院执行清积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并召开全省法院三级视频会议进行全面动员部署。

  林卫里强调,要做到集中执结一批、失信惩戒一批、依法处罚一批、重整破产一批、规范“终本”一批、司法建议一批、主动通报一批、执行救助一批、挂牌督办一批、正面宣传一批等“十个一批”,实现有财产案件全部执结、确无财产案件规范“终本”、涉党政机关积案在执限内全部执结和建立清理执行积案长效机制、综合治理执行难的工作格局更加完善等目标。为此,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指示,要充分应用执行信息化手段,譬如通过司法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台帐管理,将终本案件的清理纳入常态长效管理,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立即恢复执行,并严格落实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坚持“全媒体公布、全方位曝光、全过程透明”,同时视情节依法适用执行转破产制度,对那些资不抵债、无法兼并重组的“僵尸企业”,经当事人同意后,移送相关法院实施破产或动员当事人向相关法院申请破产重整或破产还债。(刘应平 林栎)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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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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