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省水利厅获悉,河北省地方标准《河北省用水定额》(DB13/T1161-2016)已经省政府同意,由省水利厅、省质监局联合发布,于3月1日起正式实施。
刚刚实施的《河北省用水定额》是在新条件下对原《河北省用水定额》(DB13/T1161-2009)的修订完善,共调整指标144个,其中修订49个、新增85个、删除10个。新的用水定额分为工业、生活和农业用水定额三大类,其中工业取水定额覆盖钢铁、装备制造、石化、建材、纺织、医药、食品等行业10个种类、129个分类,含230个生产工艺或产品的取水定额值。生活用水定额分为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公共设施用水和公用事业用水,共覆盖18个部门、25个分类,含65个指标的用水定额值。农业用水定额分7个农业灌溉分区、2个水文年型、3个土壤条件的农林牧渔蔬五大类17个种类的7种农作物、5类蔬菜、5种果树以及鱼塘和牧草、大小牲畜用水定额。
《河北省用水定额》的修订完善,将进一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和用水定额管理,对进一步完善计划用水、节约用水体系,促进各行业合理用水、节水减污,保护水资源与生态环境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