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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查处首例医保诈骗案 涉医保基金达36万元
2016-03-02 09:15:00
 

  用医保多开药剂倒卖或触犯刑法!昨日,记者从广州市医保局获悉,该局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成功破获一起医保基金诈骗案。案中参保人张某与其亲属谭某串通,通过变卖使用医保基金购药所得的药品,骗取医保基金,涉案金额达36万余元,这是广州市首例移送司法机关的医保基金诈骗案。目前,越秀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两人因构成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多个病历多次挂号开药

  记者了解到,案中的参保人张某癌症术后需要化疗,享受“门特”待遇。由于其办理了异地就医,于是委托亲属谭某在广州开药。两人串通,利用多个病历,一天内在不同的医院、不同的医生多次挂号开药,多开的针剂再倒卖出去。这些针剂专门用于术后化疗,市价高达约2000元/针,由于门特医保基金支付比例高达80%,他们就“低进高出”,每支针剂卖800元。两人前后超开针剂共200多支,涉及医保基金金额高达36万余元。

  据悉,广州市医保局在接到可疑违规线索举报后,随即启动调查程序,发现参保人张某存在骗保嫌疑行为。随即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处理,最终联合公安机关成功破获该起诈骗医保基金案件。

  公安机关依法将涉案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后,该起案件由越秀区人民检察院向越秀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后最终认定被告人谭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9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被告人张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责令两人退赔医保基金约36万元。

  市医保局有关负责人士表示,医保部门目前已经加强了对“门特”的监管、堵住漏洞,类似的多次挂号多开药的做法已经行不通。

  已联合开展反骗保工作

  市医保局提醒,医保基金是每个参保人员的看病钱、救命钱,广大参保人员应依法享受医保待遇,不应存有侥幸心理,以身试法,非法骗取医保基金。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其他手段骗取医保基金,将由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下一步,市医保局将进一步加大医疗保险监督稽核力度,打击各类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违规行为,并做好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必要时依法提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调查。同时,该局欢迎社会各界对广州市社会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用人单位或个人套取、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举报电话:广州市政府热线12345),共同抵制损害医保基金安全的不法行为。(记者何颖思 通讯员戴雨)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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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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