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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中院:“常来常往”共建新型职业关系
2016-02-28 09:26:52
 

  上海一中院与上海律协联合举办“法官与律师职业共同体构建”法官沙龙。 陈永良 摄

  近年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积极推动法官与律师职业共同体建设,致力于构建法官和律师的新型关系,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近日,在上海一中院与上海市律师协会建立常态化交流协作机制满两周年之际,笔者来到该院,感受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的新气象。

  签署备忘录

  交流协作成常态

  2015年最后一个工作周,上海一中院院长陈立斌带队到上海律协,召开工作交流例会。这是该院与上海律协共同召开的第三次工作例会。

  早在2014年3月,上海一中院主动向上海律协抛出“橄榄枝”,双方签订了《关于建立沟通交流协作机制备忘录》,为双方在司法业务与司法作风建设方面,加强沟通交流协作拉开了序幕。

  司法业务方面的合作内容包括,律协定期收集、汇总并反馈一中院及其辖区法院关于法律适用方面的疑难问题,一中院定期委派法官到律协进行法律适用方面的业务讲座交流,以及双方合作举办“法律沙龙”活动、互换法律刊物等。司法作风方面,双方各自专设联络员,随时向对方反映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或律师违反法律职业道德的行为。

  签约仪式上,陈立斌指出:“法官与律师之间,从个体上讲,应该恪守各自的职业伦理,保持相对独立,但从组织上,应进行真诚、规范的沟通合作,建立公开透明、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相互监督的新型法律职业共同体关系。”时任上海律协会长的盛雷鸣表示,律师职业群体应加倍努力,以法官与律师合作平台为契机,提升执业水平、规范执业行为。

  两年间,上海律协会长、副会长等经历了换届,而《备忘录》的“效力”并未改变,例会如期召开,各项交流工作也保持了常态化。“我院与律协的长效沟通交流机制,已经持续整整两年,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今后还将进一步拓展。在能力提升上加强联动和交流,在日常工作中加强互相支持力度,在提升职业形象上互相建言,互为诤友。”陈立斌在2015年底的工作交流例会上如是说。

  上海律协新任会长俞卫峰则表示,将继续积极落实备忘录内容,并为上海一中院以真诚、积极的姿态推进两家合作点赞。

  构建共同体

  深入合作促公正

  “法官与律师应当建立组织与组织之间畅通的沟通机制,让普遍的问题快速、高效地得到解决。”在上海一中院与上海律协2015年6月联合举办的以“法官与律师职业共同体构建”为主题的法官沙龙上,律协监事游闽键律师作主题发言。他举例道:“正如上海一中院与上海律协建立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以及律师受邀参加法官沙龙、参与研讨相关问题等,都很有意义。”

  据了解,在此次法官沙龙举办的两个月前,上海一中院出台了《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试行)》。规定全文共21条,涵盖了依法保障律师从立案、申请诉讼保全、使用在线诉讼服务平台、知晓案件审判流程执行信息,直至参与案件调解、刑事案件中会见被告人、阅卷,以及调查取证、庭审等诉讼各个环节中的权利。

  规定的落实是关键。为了增强共识,在司法实践中正确处理好律师与法官之间的关系,上海一中院在规定实施两个月后,策划了这期法官沙龙,邀请十余位律师前来与法官共话职业共同体建设。

  针对律师普遍反映的庭审中的诉讼权利保障、判决书中对律师代理意见的回应等问题,上海一中院结合深化合议庭运行机制改革要求,将抓好合议庭“三化”建设,即“庭审实质化、评议规范化、文书说理化”,作为2016年该院重点工作之一;有关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庭审规范,也已在拟定之中。

  上海一中院研究室主任刘言浩告诉笔者,该院邀请律师进行专题研讨并非个例,近两年来,数十位律师参与了该院举办的法官沙龙,主题涵盖“困境儿童权益保护的瓶颈与出路”、“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法律适用思辨”等,与法官共同探讨类案反映出的共性法律问题,统一法律适用。

  除此之外,该院从2010年起,就在信访接待窗口设立了律师法律援助窗口,邀请律师为信访人提供公益性的法律服务,充分发挥律师在涉诉信访矛盾化解中的作用。

  2016年1月,全国法院首个司法公信力整体性、综合性第三方评估报告《上海一中院司法公信力第三方评估报告》出炉,在司法公信力评估指标体系构建,以及司法公信力问卷调查工作等方面,上海律协均积极参与,建言献策。

  借力“互联网+”

  律师办案更便利

  “现在的立案与以往大不相同了!在上海一中院官方网站上的‘网上预约立案’栏目,提交立案申请材料,法官会就材料是否有缺漏,与律师进行沟通。待材料齐备,申请通过后,只要在约定的时间到立案大厅,就可以直接办理立案手续了。”上海君成律师事务所律师余渊民拿出手机向笔者继续说道,“上海一中院移动在线诉讼服务APP也有网上预约立案的功能,这大大节省了律师,尤其是前往上海立案的外地律师的时间和费用,给律师工作带来了切实的便利。”

  “这是立案登记制实施后,上海一中院为应对立案工作量的增加,借力‘互联网+’做出的一大创新,为律师提供了一个新的立案渠道。”上海一中院立案庭庭长谷开文说。

  除了网上预约立案,上海一中院还率先推出了电子送达制度。上海申骏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长越是一起涉自贸区案件原告公司的委托代理人,立案之后,他直接通过手机收到了传票、出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案件受理通知书,从法院制作、发送诉讼文书到实际送达,只用了短短3分钟。

  “节约诉讼成本,提高诉讼效率,就是帮助企业提高效益。”谷开文告诉记者。

  据悉,上海一中院将进一步加强与上下级法院、律师协会之间的纵向联动和横向沟通,逐步扩大电子送达的适用范围和覆盖面。

  据了解,上海一中院充分运用“互联网+”的理念和现代信息通讯技术,已在官方网站、移动在线诉讼服务平台及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同步实现了网上预约立案、审判流程信息查询、诉讼材料收转、联系法官、判后答疑等23项诉讼服务。

  “推进‘互联网+’诉讼服务建设,提高了律师的工作效率,保障了律师的执业权利,从而最终维护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这也是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共同愿景。”陈立斌说。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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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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