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劫匪抢钱后留下了手机号?警方:醉酒不能作为免责条款
2016-02-26 09:04:33
 

  南京一市民报警称遭遇持刀抢劫,损失2800元。让警方感到意外的是,他居然还有嫌疑人的手机号码。更让人意外的是,第二天受害人联系上嫌疑人,对方竟然忘了抢劫这回事,还说要还钱……

  这一起抢劫案,究竟真相如何?

  受害人竟然有劫匪的手机号?

  2月23日深夜11点左右,南京玄武警方接到报警,碑亭巷附近发生一起持刀抢劫案。民警赶到现场时,受害人大明(化名)仍心有余悸。

  “刚才那个人拿着刀对着我挥来挥去,让我把钱交出来,我看他是喝多了,赶紧把身上的现金2800元给他了。”大明说。

  根据大明反映的情况,他遭遇抢劫是板上钉钉了。不过,在仔细询问案发经过时,民警有了意外收获。大明告诉民警,自己有嫌疑人的手机号码。

  原来,当晚大明和朋友在附近酒吧内喝酒,而嫌疑人就坐在他的旁边一桌。当时,嫌疑人那桌因为缺把椅子,便将大明这桌的一个椅子搬走了,也没打招呼。大明等人当时就不干了,几个人向嫌疑人围了过去,讨要椅子。

  “他当时可能看我们人多,就打了个圆场,给我留了手机号,还说要请我吃饭。”大明说。

  之后,嫌疑人以要请大明吃饭为由,将他约到了酒吧外面,结果双方发生了口角。突然之间,嫌疑人掏出了一把刀子,让他把钱交出来。

  经过调看现场监控,民警确认大明没有说谎,于是立即对嫌疑人展开追捕。

  劫匪记不得抢劫还说要还钱

  2月24日上午,大明拨通了嫌疑人的手机号码,电话还真通了。“兄弟,你昨天抢了我钱,能不能还给我?”面对大明的询问,嫌疑人有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我啥时候抢你钱了,不过我兜里好像真多了点钱。”

  “那你看看是不是2800元。”大明说。嫌疑人当即点了一下,发现果然是2800元。“哎呀,真是不好意思,昨晚喝多了,啥都不记得了。”嫌疑人表示,自己晚上就把钱还给大明。

  不过,嫌疑人还没还钱,就被玄武警方抓获。面对民警,他直呼“冤枉”,声称确实是自己喝多了,根本没想抢劫。

  经查,嫌疑人姓李,今年44岁,在南京做生意,并不差钱。案发当晚,李某确实喝了很多酒。

  作案后,他还因为醉酒去医院挂了几瓶水,然后就回家睡觉了。

  警方:醉酒不能作为免责条款

  那么李某因醉酒而做出抢劫的举动,是否还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呢?

  警方表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李某当时持刀对大明进行威胁,威逼其交出钱款,属于使用了暴力、胁迫的手段,而其将钱款带走,属于非法占有。而醉酒,并不能作为其免予刑事处罚的理由。

  目前,李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进了看守所的李某后悔万分,直呼都是喝酒惹的祸。(通讯员 杨维斌 金陵晚报记者 徐宁)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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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金陵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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