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建明在甘肃省检察机关调研时强调
为创新开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本报讯(记者葛晓阳)2月22日至2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就检察机关如何贯彻落实党中央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新发展理念引领检察工作新发展,在甘肃省检察机关调研,并看望慰问检察人员。曹建明强调,党中央提出的五大发展理念,是“十三五”时期乃至更长时期我国发展思路、发展方向、发展着力点的集中体现。各级检察机关要深刻认识新发展理念的重大战略意义,坚持用新发展理念引领检察工作新发展,为经济社会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曹建明强调,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对检察机关而言,归根到底要落实到用法治保障和推动加快发展上。各级检察机关要按照党中央要求,深入分析新发展理念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切实担当起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保障的责任。要着力服务和保障创新发展。
加强对信息化时代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特点变化的研究,细化证据标准,完善案例指导,加大打击力度,保障创业创新。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科技创新领域的职务犯罪,注意区分罪与非罪、法律与政策的界限,依法保护科技人员成果转化的积极性。
曹建明要求,要着力服务和保障协调发展。认真研究不同区域发展战略面临的法律问题和司法需求,细化实化检察机关工作举措,服务区域协调发展。更加有效地查办和预防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等领域的犯罪,加强和改进涉农检察工作,服务城乡协调发展。要通过法治宣传、以案释法、检务公开等工作,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播法治文化,服务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要着力服务和保障绿色发展。着眼于加快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综合运用司法办案、检察建议、公益诉讼等法律手段,积极参与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建立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立案监督常态化机制,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试点,促进解决损害群众健康利益的突出环境问题。要着力服务和保障开放发展。深入研究对外开放新格局特别是实施“一带一路”国家战略的司法需求,强化检察环节的应对举措,平等保护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内资企业与外资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防范对外开放和经济合作中的法律风险,更好地维护国家经济主权和利益。
加强对信息化时代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特点变化的研究,细化证据标准,完善案例指导,加大打击力度,保障创业创新。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科技创新领域的职务犯罪,注意区分罪与非罪、法律与政策的界限,依法保护科技人员成果转化的积极性。
曹建明要求,要着力服务和保障协调发展。认真研究不同区域发展战略面临的法律问题和司法需求,细化实化检察机关工作举措,服务区域协调发展。更加有效地查办和预防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等领域的犯罪,加强和改进涉农检察工作,服务城乡协调发展。要通过法治宣传、以案释法、检务公开等工作,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播法治文化,服务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要着力服务和保障绿色发展。着眼于加快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综合运用司法办案、检察建议、公益诉讼等法律手段,积极参与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建立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立案监督常态化机制,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试点,促进解决损害群众健康利益的突出环境问题。要着力服务和保障开放发展。深入研究对外开放新格局特别是实施“一带一路”国家战略的司法需求,强化检察环节的应对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