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2月23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的脱贫攻坚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截至2015年底,全区贫困人口由2010年底的258万人减少到了80万人,累计减贫178万人,贫困发生率由19.7%下降到了6%。贫困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10年末的1437元增加到3100元,年均增幅高于全区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平均水平。
近年来,自治区党委、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把扶贫开发作为头号民生工程,坚持把中央精神与自治区实际紧密结合,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扶贫政策,加大扶贫投入,把“十个全覆盖”工程作为最大的扶贫工程来抓,扶贫开发取得显著成效。贫困地区水、电、路、房等基础设施明显改善,教育、卫生、文化等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大幅度提升,生态建设成效明显。
“十三五”时期是我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脱贫攻坚的决战期。自治区党委明确提出,2016年,我区要完成21万人的减贫任务、10个以上自治区贫困旗县摘帽,到2017年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26个自治区重点贫困旗县全部摘帽,到2020年全区现有80余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31个国家重点贫困旗县全部摘帽。
今年,我区将重点抓好落实脱贫责任、完善扶贫政策、加大扶贫投入、实施分类扶持4项关键工作,完成剩余413个贫困嘎查村“十个全覆盖”工程。继续深入推进规划、项目、干部“三到村三到户”工作,紧盯贫困村贫困户,实施个性化帮扶,做到一村一策、一户一法。深入推进金融扶贫富民工程,实施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大力实施产业扶贫工程,抓好教育扶贫工程、健康扶贫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