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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陕西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收入增长10.5% 减贫人口62万
2016-02-24 12:04:01
 

  人民网西安2月24日电(和冰)据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对陕西农村贫困监测调查,2015年,陕西农村贫困人口(按年人均收入低于2300元的国家农村贫困标准测算)为288万人,较2014年减少62万人;贫困发生率为10.7%,比上年下降2.3个百分点。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收入实现较快增长,收入增速快于全省农村平均水平。

  “十二五”期间,国家标准下的陕西贫困人口由2010年的756万人减少到2015年的288万人,共计减少468万人,减贫人口为2010年贫困人口的61.9%;贫困发生率由27.4%下降到10.7%,减贫效果显著。

  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692元

  2015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692元,同比增长10.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3%。在贫困地区中,扶贫重点县人均可支配收入为7624元,增长11.8%;连片特困地区人均可支配收入为7706元,增长10.1%。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全省农村平均水平的88.5%,比上年提高0.7个百分点。

  从收入来源看,2015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3130元,同比增长10.6%;家庭经营净收入2699元,增长7.9%;财产净收入105元,增长16.3%;转移净收入1759元,增长14.1%。工资性收入仍然是贫困地区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占可支配收入的40%以上。

  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消费增长8.2%

  2015年,全省3个连片特困地区的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7706元。从收入来源看,连片特困地区的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3278元,增长10.2%;经营净收入2547元,增长5.8%;财产净收入101元,增长10.3%;转移净收入1780元,增长16.6%。

  2015年,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624元。从收入来源看,扶贫重点县的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3248元,增长13.0%;经营净收入2548元,增长9.6%;财产净收入104元,增长13.7%;转移净收入1725元,增长13.1%。

  2015年,全省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6934元,较上年增长8.2%。其中,食品烟酒消费支出2059元,增长8.2%;居住消费支出1605元,增长7.3%;交通通信支出659元,增长14.0%。扶贫重点县和连片特困地区的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分别为6948元和7048元,分别增长7.4%和9.3%。

  附注:

  贫困地区,包括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片区外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陕西全省共56个县。其中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覆盖43个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共计50个县,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包含37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原标题:2015年陕西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收入增长10.5% 减贫人口62万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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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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