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春节刚过,海南省屯昌县检察院收到该县国土局的反馈:检察建议已经落实,污染河流的橡胶加工厂已被定安县国土局立案调查并责令停止生产。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屯昌县国土局的反馈缘何会提及定安县国土局?事情的原委还得从2015年8月说起,屯昌县检察院派驻枫木检察室干警在走访中接到群众举报,位于屯昌县国营中建农场和定安县交界处的一条河流,因一家橡胶加工厂排放有害物质被严重污染。
接到举报后,枫木检察室两名干警立即赶往现场查看,果然,河水已经变成了深绿色,并且散发出阵阵刺鼻的臭味。干警及时将情况汇报给院领导,检察长黄志刚要求对该河流污染问题展开深入调查,并形成检察建议,督促县环保等有关部门进行整治,以确保河流两岸群众生产生活用水安全。
经深入实地排查,干警发现河流污染源头是位于河流上游的一个橡胶加工厂,该工厂位于定安县国营东方红农场南部山上。据当地群众反映,这家个体工厂于2014年2月建成后,24小时不间断向这条河里排放污水。河流被污染,两岸的群众深受其害,饮水安全及农田灌溉受到严重影响,反映十分强烈,但污染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
屯昌县检察院立即与县环保部门沟通,要求其对该河流水质进行采样检测。经检测,河水属于重度污染水质。
根据调查情况,2015年12月中旬,屯昌县检察院向县国土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立即采取有力措施治理河流污染。同时,考虑到该橡胶加工厂位于定安县境内,该院还向定安县检察院发出告知函,协请开展督促治理河流污染。
收到检察建议后,屯昌县国土局对此十分重视,立即将此情况上报海南省国土厅,并与定安县国土局成立联合执法工作小组,共同治理河流污染。春节过后,屯昌县国土局将治理情况及时向该县检察院进行了反馈。(李轩甫/通讯员郑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