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人高某干活验收不合格给自己造成损失,喷漆厂老板李某为索赔偿,将对方拘禁在厂里长达9天。后高某偷偷发送短信向家人求救,最终获救。北京晨报记者昨天获悉,通州法院一审以非法拘禁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7个月。
干活不合格遭拘禁
52岁的李某曾因犯罪被判刑,2014年5月刑满释放,出狱后在通州区永顺镇某村开了一个喷漆厂。去年8月1日至8月9日间,李某在喷漆厂内,以工人高某给其造成损失为由,向对方索要赔偿款,并将其限制在厂内,高某需经过李某的同意方可出入喷漆厂。前5天的每天夜间,李某还将高某锁在屋内限制其人身自由。后高某向家人发送求救短信,李某于去年8月9日被抓获归案。
据高某说,他于去年3月7日到李某的厂里上班。去年5月,他干了一个出口的喷漆活,验收不合格,有其自己的技术责任。7月31日中午,李某到高某租住的地方找他,看到其在搬家,以为要逃跑,就进行阻止。后两人争执起来,高某报警。警察告知属于经济纠纷,协商不好就去法院起诉。
当晚,李某说这件事不说清楚,就不让高某离开,后二人在厂里一间屋子住下,高某睡床上,李某则打地铺,并用洗衣机和衣柜把屋门堵上。次日,李某跟着高某一起到昌平区找朋友借钱,当晚又要求高某和他睡一个屋子并把门锁上。
发短信给家人获救
高某说,去年8月2日,李某让他想办法筹钱,每隔两三分钟就到屋里查看,根本没机会报警。自己上厕所、去超市买烟,都得提出申请,李某同意后跟着一起去。李某外出也会将厂子大门锁上。李某每天管两顿饭,也给水喝。李某还带着高某到天津塘沽找朋友借钱。“他不停地说欠钱的事情,还吓唬我说要是不给钱,就弄死我。他还说自己蹲过16年大狱,现在一个人,光脚的不怕穿鞋的。我特别害怕,不敢跑。”
去年8月7日晚上,高某趁李某看电视之机向家人发求救短信。8月9日下午4点,高某的姐姐带着民警将高某从厂里解救出来。
高某同事的证言显示,李某总说高某干活不认真,认为他干赔了,让其赔偿。受审时,李某辩称其没有对被害人实施非法拘禁的行为。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为索要钱款,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长达数日,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依法应予惩处。李某在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再犯罪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最终,法院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七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