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纪委廉政周刊手机报对新乡落马常务副市长贾全明案件进行了剖析。文章称,贾全明的父母亲均是援藏干部,作为援藏干部后代的贾全明从基层的团委书记干起,30岁即成为舞阳副县长,之后官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他在顺境和成绩面前,没有把握好自己坠入深渊。金水路观察转载此文,希望贾全明案件对广大党员干部有警醒作用。
贾全明履历
贾全明1962年出生于河南省舞阳县,仕途起步于其出生地,曾任团县委书记、乡长、乡党委书记、副县长等职。
1995年2月以后,贾全明先后担任漯河自由贸易区管委会副主任、主任,郾城县县长、县委书记,漯河市郾城区区委书记等职。
2006年12月,贾全明调任新乡市副市长,成了一名副厅级干部。2011年8月,入市委常委序列。2014年3月任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2014年4月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同日,《新乡日报》还报道了他前一天参加公务活动的消息。
2014年10月10日,河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决定,以涉嫌受贿罪对其进行逮捕。
2014年12月29日,经省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省委同意,决定给予贾全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剖析
作为第一代援藏干部的后代,贾全明的父亲进藏20年,母亲进藏15年,他们把美好的青春年华都献给了祖国建设。对贾全明的成长,父亲倾注心血,反复念叨的话就是叮嘱:“教育别人,要管好自己。”
最初的贾全明并没有忘记父亲的嘱托,他从基层的团委书记一步一个脚印干起,30岁即成为舞阳副县长,直到任职新乡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一路走来,仕途顺利。但在顺境和成绩面前,他没有很好地把握自己。
贾全明反思自己违纪违规的根源是放松理论学习,忽视廉洁从政教育,他认为学习活动特别是廉洁教育是虚的,对自己的仕途发展没啥影响。
在“朋友”们的歌功颂德声中,贾全明以绩掩德,逐渐在生活中松动了自我约束、自我警醒的“紧箍”,把自我放松作为自我开脱的“护身符”。接受宴请、收受礼金自然成为常态,身陷“围猎”而浑然不觉。
文章最后说,“一个人最大的敌人,往往不是别人,而是自己。”对领导干部来说,不怕物质诱惑多么炽烈,就怕内心自律溃败;不怕监督存在留白,就怕不能战胜“心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