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天,那条“天价鱼”持续牵动着舆论的神经。先是来自江苏的顾客称“吃了3种鱼,竟然1万多”,其中一种“鳇鱼”每斤高达398元,并称店家故意增加斤两,发生争执后还动手打人;饭店接着解释,称明码标价,顾客签字认可了鱼的斤两与价格,争执也是顾客动手在前,最后还打了七折;哈尔滨松北区随后公布了一个只调查了饭店一方的“调查结果”,并称炒高价格“管不了”;没想到顾客又出面接受采访,称价格单上的签字是饭店服务员签的。
事情的发展一波三折,批评了一方转身就有被“打脸”的风险。在顾客缺席的情形下,官方仓促公布的“初步调查结果”基本上完全采信了饭店的说法。一方完全失语的“调查结果”,自然难以让公众信服。而通报中一句“双方对民警过年期间快速出警帮助化解纠纷表示感谢”,也是突兀得很。
现在,剧情反转又出现了。17日晚,松北区“天价鱼”事件专项调查组公布阶段性调查情况,称经深入调查,针对目前已核实的涉事饭店存在不以真实名称提供服务、餐饮许可证过期等问题,松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其停止经营活动,并依法依规按程序进行行政处罚。这一阶段性调查称:“暴露出来我们对餐饮等行业监管还存在缺失,管理上还不到位。”
或许“天价鱼”的真相还有待厘清,但一些事实已逐渐明晰:这家饭店的顾客基本都是当地导游和出租车司机拉过去的;事情发生后,有导游称,带顾客去该店消费有60%的提成;该饭店标的价码明显高出同类饭店,还谎称是野生,涉嫌欺诈;网上对该店点评好评极少,并纷纷表示价格畸高。
“天价鱼”绝不仅是一条鱼、一家店的事。这条鱼生长的环境,是粗糙、原始、恶劣的旅游生态。联想到大年初三外地游客在北京被黑导游喝骂等现象,至少可以看出,在不少人的心目中,旅游产业基本还停留在地导、司机的一锤子买卖上。羊毛出在羊身上,鱼刺终究要卡在消费者的喉咙里,在粗糙的经营模式下,出现“天价鱼”这样的纠纷,难道不是“理所当然”?
在初步调查报告里,当地有关部门表示,鳇鱼价格随市场波动而起伏——“管不了”,颇有些“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意味。但是,真的没有能管的地方吗?这种灰色的利益链条,该不该管?粗放的旅游、餐饮生态,该不该管?如果监管部门总是“管不了”,那会有市场力量来“管”:游客用脚投票,纷纷远离。这并非危言耸听,试想一下,当你我被导游带去一家饭店,还敢放心地吃一条鳇鱼吗?
我们希望“天价鱼”事件能有一个公正、客观、全面的调查结果。但思考、行动却不能止于此,倘若任由旅游、餐饮行业的乱象存在下去,这条“天价鱼”恐怕不会是最后一条,这个“天价”恐怕也不会是最高价。(王子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