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郑州1月29日电(记者李丽静)2015年5月至今,参审案件817件,案件调解撤诉率高达47%,服判息诉率高达86%,二审改判、发回重审率低于5%—— 这组数字,是河南省5个试点法院的“三随机”人民陪审员和法官共同创造的。
“三随机”是指法院从当地常住居民或选民中按比例随机抽选人民陪审员候选人;从候选人中随机确定人民陪审员,完善资料后纳入人民陪审员库;庭审前随机从库中抽取案件的人民陪审员。
为解决人民陪审员“陪而不审”的问题,去年4月28日,最高法对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工作作出部署,河南省的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兰考县人民法院、西峡县人民法院成为试点法院。试点法院按照要求,采用“三随机”方法增补920名人民陪审员,使人民陪审员队伍达到1700人。
他们按照人民陪审员多于法官的原则,根据案件复杂程度、社会影响大小、信访风险高低等,采取法官与人民陪审员“1+2”“2+3”“3+4”等多种合议庭模式,保障人民陪审员在审判中的话语权。兰考县法院还探索扩大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范围,将可能宣告无罪、免予刑事处罚的一审刑事案件列入参审案件范围,扩大人民陪审员对涉及罪与非罪、处刑与免刑等敏感刑事案件的监督力度。
由于“三随机”保证了人民陪审员的广泛性、代表性,审理案件时出现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西峡县法院首次适用“3+4”大陪审模式审理一起涉及盗窃、隐瞒犯罪所得等多种罪名的刑事案件时,在事实认定环节,4名人民陪审员共向被告询问11个问题。在规范的庭审程序和大合议庭庄严氛围的感召下,开庭时拒不认罪的被告人刘某在法庭调查结束后低头认罪,并当庭表示悔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