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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听人民监督员对不起诉有啥意见
2016-01-24 08:56:59
 

  本报讯(记者张笑/刘德华/通讯员冯林驩 唐建东)“我认为案情清楚,陈某行贿未遂,犯罪情节轻微,并主动揭发受贿人犯罪事实。检察院拟作不起诉处理的意见我没有异议。”近日,在听取四川省蓬安县检察院对陈某涉嫌行贿案作出拟不起诉意见后,参加评议会的人民监督员杨彦膺说。

  2013年10月,陈某因建房手续不全,为得到该镇建管所原所长唐某的关照,委托唐某的朋友乐某向唐某行贿2万元。乐某虽然替陈某向唐某求情,使该房在未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下继续开工建设,但却将2万元据为己有。为准确界定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该院决定对此案拟作出不起诉决定进行评议,邀请该市人民监督员对评议活动进行监督。最终,3名监督员一致表决同意该院作出的酌定不起诉决定。

  “规范对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的职务犯罪案件的不起诉决定需要引入外界力量监督。”南充市人民监督员工作办公室负责人吴晓云说。评议会上,人民监督员首先听取案情汇报以及拟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在细致查阅案件卷宗后,对存在的疑问向办案人员提问,再由办案人员逐一向监督员进行解答。在充分的探讨交流后,由人民监督员共同会商并当场给出表决意见,在对人民监督员的表决意见进行审查后,由检委会对案件作出最终处理决定。

  “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职务犯罪不起诉案件,增加了办案透明度和检察机关的公信力,也是落实深化检务公开要求的具体举措。”南充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敏说。根据《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南充市两级检察机关细化了对11种情形开展人民监督员监督的相关制度,使之更严谨、科学,具有可操作性。据悉,目前该市检察机关共有人民监督员34人,包括高校法学教授、人大政协法律专业人士、企业家、教师等多种职业。每次召开评议会,均会根据案件情况邀请3名以上人民监督员参与,且人数需为单数。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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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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