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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家单位签惩戒老赖备忘录
2016-01-22 06:56:22
 

  本报北京1月21日讯 记者刘子阳 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牵头,中国人民银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安全部等44家单位日前联合签署《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备忘录规定了6类联合惩戒对象,包括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长期以来,法院执行难问题受到社会高度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近几年,全国法院每年新收执行案件已达300余万件,其中70%以上有财产债务人不主动履行,还大量存在恶意逃避执行或者暴力对抗执行等现象。对于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当事人有能力履行而不履行就是不诚信的表现。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公众诚信守法意识不强,已经成为执行难不可忽视的深层原因。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表示,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签署备忘录的意义在于落实。最高法将对各级法院提出明确要求,确保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纳入准确、完整、及时。同时,及时向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提供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和更新信息,积极配合各签署单位开展失信联合惩戒,做好服务工作。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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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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