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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民案涉外商事案跨区审
2016-01-06 07:20:15
 

  本报讯 记者李光明 范天娇 记者近日从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自1月1日起,安徽省法院将实施知识产权和涉外商事案件集中管辖改革,对专利民事案件、涉外商事案件实行跨行政区划管辖。这在全国法院系统尚属首创。

  安徽省第一审专利民事案件管辖权调整,主要是管辖范围的调整。目前全省具有这一管辖权的法院有3家,分别为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由两个中院分别管辖16个市的第一审专利民事案件。

  涉外商事案件除调整管辖范围外,管辖标准也有所变动。调整后,合肥、芜湖、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各自辖区内的一个基层法院具有第一审涉外商事案件管辖权。这3家中院管辖诉讼标的额500万元以上不满5000万元的第一审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基层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不满500万元的案件。

  安徽高院民三庭庭长许徽说,这一跨行政区划分片管辖模式在全国具有开创性意义,发挥了知识产权、涉外商事审判工作司法改革“天然试验田”的优势,能够在相关案件审理中减少与地方利益纠葛、厘清管辖冲突,同时起到便利当事人诉讼、统一司法标准和提高审判效率的作用。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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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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