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屠春技)日前,浙江省宁波市检察院建立人大代表联络专员制度,设置13个联络小组,每个小组配备1名院领导和4名相关处室副处长以上检察官担任联络专员。联络专员的工作职责包括通报重要情况、介绍重要案件、提供法律服务、沟通涉检舆情、听取意见建议等。该院根据代表所在行业区域,将代表划分为机关、企业等9个领域类别,进一步对应细化为5项共同联络内容、59个专项联络内容,由联络专员灵活采取上门走访、发送短信、寄送资料等联络方法,提高联络针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