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石家庄1月4日讯 2015年12月30日,河北海事局正式印发了《关于规范河北海事局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实施细则》。该细则是直属海事系统内首个对直属海事局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相关事宜提出明确规定和要求的内部规章。将在制止党员干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和借机敛财,进一步引导海事局党员干部形成移风易俗、勤俭节约、健康向上的良好风气等方面起到关键作用。该《实施细则》在2016年元旦前印发,也是河北海事局加强“两节”期间党风廉政监管的重要举措。
据了解,该《实施细则》主要依据《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中共河北省纪委监察厅《关于禁止各级领导干部婚丧事大操大办的暂行规定》等要求,结合了中央垂管单位各属地的实际情况,并对适用范围、执行标准和双报告制等进行了细化要求。该《实施细则》将适用范围扩大至全局在职中共党员,公务员、事业单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在执行标准上,明确了“除执行本规定外,还应执行户籍所在地、驻在地、操办地相关规定,并以最严标准把握”;在报告制方面,明确了“操办婚礼、葬礼实行事前和事后‘双报告’制,并要求党员干部同时向党组(党委)和纪检组(纪委)双报告”,保证了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的无缝隙监督。
在全党上下积极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背景下,河北海事局积极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持之以恒除“四风”,及时划定党员干部不可逾越的纪律红线和行为底线,将会对直属海事系统贯彻纪检监察机构“三转”要求,进一步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监督提供可以复制的经验。(张远卓 陈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