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上海1月1日新媒体专电(记者朱翃)2016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在2016新年钟声响起的1分钟后,就被触发了“警报”,开出了上海首张禁燃令罚单。
上海嘉定区一男子因在外环线内燃放烟花爆竹,被警方宣传教育并被处以100元的行政处罚,他也成为升级版“禁燃令”的首个受罚者。
记者从上海嘉定警方获悉,元月1日零时01分许,上海嘉定公安分局真新新村派出所民警在视频巡逻中发现曹安路近丰庄路一商务广场内正有人燃放烟花爆竹。
巡逻民警刘志强随后接到指令,并在2分钟后与派出所联勤网格的联防队员抵达了现场。“当时一名男子正在燃放礼花,我们及时上前进行了制止。同时,我们的执法仪也记录下了他的违法行为。”刘志强告诉记者,当时这名金姓男子已经燃放了3个18响的礼花盒,还剩下3个礼花盒和两串一千响的鞭炮未来得及燃放。
根据新修订的《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从2016年1月1日起,上海外环内禁止燃放、经营、储存和运输烟花爆竹。该男子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在外环线内,便收到了新条例实施后的首张罚单。
民警现场询问了该男子是否知道新规,得到了否定答复,随后男子配合警方接受处罚。嘉定公安就其行为根据新修订的《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对其进行罚款100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