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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今起施行 
2016-01-01 16:36:12
 

  新华社海口1月1日专电(记者刘邓)记者从海南省人民政府获悉,《海南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海南7年来首次对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进行修订,加强了对青少年隐私、留守儿童教育、餐饮安全的监管和保护。

  该条例规定:学校应当对留守未成年学生的基本情况、监护人情况、父母外出务工去向及联系方式登记造册,加强与留守儿童父母和委托监护人的沟通,指定专人负责对留守未成年学生学习、生活、心理上的指导,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和管理工作。

  该条例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和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隐私;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和其他公开出版物,不得披露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或者受侵害的未成年人姓名、住所、学校、照片、图像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身份的资料等。

  该条例规定:为未成年学生提供餐饮、休息服务的场所应当依法经营,并符合国家和本省有关安全、卫生标准。公安、工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消防、教育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其加强监管。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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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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