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24日讯(记者 佘颖)记者从国家工商总局了解到,经国务院同意,《“十三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已被列入“十三五”时期20个重点专项规划之一,明确由工商总局牵头,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商务部等7个部委参与编制。规划将于今年年底前报经国务院批准出台,与“十三五”规划《纲要》同步实施。 重点专项规划是深入推进实施“十三五”规划《纲要》的重要抓手与支撑,是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促进关键领域发展、破解重点难点问题的重大举措。《“十三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作为20个重点专项规划之一,是对“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有关市场监管、市场秩序、市场环境大政方针和改革任务的进一步具体化,将成为“十三五”时期市场监管工作的行动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