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24日讯(记者顾阳)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今日联合发布新版《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将于4月1日起实施。
据介绍,此前使用的《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于2007年颁布实施,其中不少内容已经不符合当前创新创业的发展要求。为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对其进行了修订,旨在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引导和支持企业增强技术创新能力,健全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规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管理。
《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2007年第53号令)和《鼓励和支持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建立技术中心暂行办法》(国经贸〔1993〕261号)4月起将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