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见习记者 苏诗钰
证监会去年发文提出,要推动建立适应注册制改革要求的民事赔偿制度,有效保障投资者通过民事赔偿诉讼获得赔偿,让违法者付出高昂的成本和代价。
中投顾问研究总监郭凡礼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完善民事赔偿机制,一方面可以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同时提高不法分子的违法成本,震慑违法违规行为;另一方面投资者权益受到侵害,有渠道向司法寻求帮助,以充分保护投资者的正当权益。
“当前资本市场的民事赔偿机制应首先建立健全违法违规案件处理后的赔偿机制,这是一项最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制度。这里也包含两个层面:首先,上市公司外部建立的保障制度和上市公司内部建立相应的保障制度。其次,应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也就是说,建立适应注册制改革要求的民事赔偿制度,一方面是赔偿机制的完善,另一方面还包括对违规违法行为施以重拳。” 郭凡礼表示。
全国人大代表、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李玮表示,应着力完善投资者民事赔偿机制,构建多元化的纠纷解决和司法救济双重保护体系。落实《证券法》关于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的民事赔偿责任规定。充分发挥市场约束作用,加强市场监管、震慑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投资者权益保护和投资者损害赔偿。
“民事赔偿机制的完善一方面可提高市场的信用度,明确市场法律法规的权威性,从而对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有一定的保障,防止不法分子从中投机取利;另一方面对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被告人的虚假陈述行为给以重击,对其进行一定程度的惩罚,净化市场环境。” 郭凡礼告诉《证券日报》记者。